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進一步明確施
- 作者: 北京京偉順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來源:
- 發布時間:2023-06-09
- 訪問量:1426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進一步明確施
【概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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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東城、西城區住房城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及市委市政府關于“放管服”工作的有關指示精神,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原則,現將施工許可審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下列工程施工許可審批工作:
(一)城市軌道交通工程;
(二)跨區域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等線性工程;
(三)列入市級重點工程計劃的新建單體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及以上的非住宅類房屋建筑工程;
(四)上級部門指定以及因工程特殊性確實需要由市級辦理的工程。
二、除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審批的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施工許可審批工作,全部由工程所在地的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按照屬地原則辦理。
三、中央在京單位建設工程、駐京部隊需在地方辦理施工許可手續的工程,可按照自愿和便利的原則,由建設單位自行選擇市或區級住房城鄉(市)建設委辦理施工許可手續。
四、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指導、監督下,負責轄區內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審批管理工作。
五、施工許可審批部門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8號)及《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辦法》(市政府令第139號)等有關規定,按照法定程序、要件、時限等核發施工許可證。
六、市區兩級施工許可審批部門應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政務內網綜合辦公平臺上辦理相關業務,全過程接受“北京市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的督查考核;承擔審批業務的工作人員應認真核對紙質文件與上傳電子文件的完整一致,并在8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
七、市區兩級施工許可審批部門應按照檔案管理相關要求,做好施工許可檔案的歸集整理,并進行妥善保管。
八、施工許可審批部門應加強批后監管,完善頒發施工許可證后的監督檢查制度,通過“雙隨機”等工作制度,對取得施工許可證后條件發生變化、延期開工、中止施工等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及時處理。
九、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通過定期組織業務培訓及抽查督導等方式,加強對區級施工許可審批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區級審批部門在施工許可辦理中遇到問題應及時與市級溝通,接受市級協調與指導,共同為辦事單位提供優質快捷服務。
十、市區兩級施工許可審批部門應加強工作聯動和信息互聯互通,緊密配合,共同推進工程建設管理工作。
十一、本通知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解釋,關于施工許可權限分工的規定,此前相關文件與此文表述不一致的,以此文為準。
十二、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